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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通报3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9-18 00:00:00

  近日,盐池县纪委对今年查处的3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进行了通报。

  1、盐池县青山乡猫头梁村原文书陈自俊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问题。2003年、2005年在两次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时,时任青山乡猫头梁村文书的陈自俊在其父亲陈万河名下多报了15亩退耕还林地,2003—2015年13年间,陈自俊共套取粮款补助折合现金24222元,用于自己开支。2017年4月5日,盐池县纪委给予陈自俊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4222元。

  2、盐池县花马池镇郭记沟村4名村干部变卖草原围栏工程材料问题。2003年,盐池县草原工作站在花马池镇郭记沟行政村实施退牧还草草原围栏工程。在该项目实施中,时任花马池镇郭记沟村挂职党支部书记丁振宁和时任村委会主任张志彪、计生宣传员尚志林、村文书王旭贤共同商议,决定将从县畜牧局争取来的围栏材料卖掉,收入用作村集体开支。先后两次将69卷围栏网片和950根水泥桩以23640元的价格私自出售,其中4300元交县畜牧局支付施工安装费,下剩19340元未入行政村的账目,用于行政村开支。2017年6月15日盐池县纪委分别给予丁振宁、张志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旭贤、尚志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共收缴违纪资金21340元。

  3、盐池县大水坑镇新建村5名村干部套取占有涉农资金问题。2015年,原大水坑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范丽军在村部维修工程费用中虚列卫生费8000元。2005年至2016年套取退耕还林资金785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套取退耕还林补助粮款1500元缴纳其本人任期内审计罚款;原新建村党支部书记崔明军2005年至2016年,以武占高等l2人的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491.2元。以他人名义套取农资综合补贴3244.8元。20l0年,崔明军将县农村能源工作站给新建行政村服务网点安排的1辆沼气服务车卖给了余记圈村村民余雷,所得7000元据为己有;原新建村村委会主任武占保2013年保管使用苗得胜移交的以武占高等12人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540元和范丽军移交套取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580元。2015年武占保参与套取村部维修费8000元并负责保管使用;原新建村党支部书记苗得胜20l2年至2013年,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补助14600元,个人保管使用4789元;原新建村村监会主任何占东2015年在新建村“两委”会议中研究在村部维修工程费用中虚列卫生费8000元时,未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未提出反对意见。2017年5月30日,大水坑镇党委分别给予范丽军、武占保、苗德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崔明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何占东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盐池县各级党委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敢于较真碰硬,把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切实解决基层“微腐败”,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工作推进不力、腐败问题多发的乡镇、部门,将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白永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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