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正文

盐池: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8-25 0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防“四风”反弹。盐池县纪委近期对2起乡镇纪委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点名通报: 

  1、盐池县花马池镇裕兴村原文书周志敏违规大操大办的问题。2016年10月16日,花马池镇裕兴村时任村文书周志敏同志在没有向花马池镇纪委报备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其子举办婚礼。设宴24桌,宴请宾客323人,收取礼金4.5万元。其中收取村组干部及服务对象礼金1100元(在初核期间,已全部退还)。花马池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周志敏同志裕兴村党支部委员职务,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盐池县花马池镇裕兴村党支部原支部书记王旭镇同志违规大操大办的问题。2015年12月5日,花马池镇裕兴村党支部原支部书记王旭镇同志在没有向花马池镇纪委报备的情况下,在家中为长女举办婚礼。设宴42桌,收受礼金4万元,其中收取村组干部及服务对象礼金3600元(在初核期间,已全部退还)。花马池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王旭镇同志裕兴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市、县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遏制杜绝违反纪律行为的发生,坚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对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纪违规问题,穷追不舍、动辄则咎、露头就打。对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顶风违纪不遵守婚丧嫁娶纪律、大操大办等违纪行为的,将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白永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