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狠抓整改落实 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2019年以来,为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盐池县纪委监委抽调专人对8个乡镇及15个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将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狠抓整改落实,以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持抓早抓小,进一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整肃干部纪律作风,坚决把监督、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县纪委监委紧盯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紧盯专项工作推进,紧盯监督责任履行,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精准监督、通报曝光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扩大宣传,狠抓落实。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载体,加大对中央、区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个个牢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督查通报在全体干部中传达学习,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照照镜子”,列出整改清单、责任到人,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的生命力在落实,坚持领导抓、带头做,从领导干部做起,以上率下,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县纪委监委将从各乡镇各部门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成效、资料收集等方面进行检查,既查党政“一把手”的责任落实情况,也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还查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对弄虚作假、应付差事、蒙混过关的一律严肃问责。
加强自查、严格追责。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听取汇报、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经常性、持续性开展内部督查,边查边纠、以查促建。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经常性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等活动,让整改效果能够经得起各级检验。建立健全追责机制,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人员,严格划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县纪委监委将组织人员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只喊不做”、应付差事、落实不力、搞形式、耍花子等顶风违纪者,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措施不力、有令不行的单位,一律列入专项整治台账,从严从重查处,并指名道姓予以曝光。(盐池县纪委监委 张丽萍 赵军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