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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激励约束并重 强化抽调巡察干部管理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1-12 15:51:39

  为进一步促进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加强巡察组纪律作风建设,盐池县委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探索建立了抽调巡察干部在巡察机构参与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和巡察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

  重激励,抽硬人。2019年出台《盐池县新提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及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了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近期,为进一步提高抽调人员质量,县委结合干部日常考核工作,建立抽调巡察干部在巡察机构参与平时考核的工作机制,不仅增加了巡察机构管理抽调干部的“砝码”,也有效规避了干部因抽调影响考核成绩的情况。今年以来,纪委监委、组织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选派58名优秀干部参与县委巡察,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强约束,锻铁人。结合自治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盐池县委巡察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试行)》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制度,主要以巡察干部理想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5个方面13项具体指标为“尺子”,由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和巡察干部共同打分,全面贯通巡察组自我监督、巡察办和被巡察单位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到刀刃向内、严格管理。对评定为“优秀”的,巡察办将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组织部、抽调干部所在单位,作为其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不满意”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区分具体情况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约谈或问责处理;对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巡察。(盐池县委巡察办  冯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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