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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针对6名党员干部醉驾开展专项警示教育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03 17:12:33

  “今天的醉酒驾驶庭审现场,真的是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党员醉酒驾驶,不但面临刑事处罚,还要面临被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他的行为不仅对个人和家庭是个沉重的打击,更是对组织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个教训是深刻的,我们将引以为戒,教育和管理好我们的党员干部,无论是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守纪律讲规矩。”一位旁听的领导干部观看庭审后说。今年以来,盐池县纪委监委先后对6名醉驾的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县纪委监委针对党员醉驾案件中暴露出的少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漠视党规国法,放松自我要求,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特点,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重点解读关于酒驾醉驾的相关法纪条文,对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酒驾醉驾的成本清单以及如何避免酒驾醉驾等内容。同时,结合近年来全县发生的多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酒驾醉驾案件的教训反思。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组织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到庭审现场旁听。县纪委监委对党员醉驾案件进入诉讼环节后随时跟进关注,在开庭前与法院及时沟通,组织醉驾党员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旁听,现场对旁听人员进行采访,并要求事后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通过旁听,纷纷表示拒绝酒驾要坚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做起,时刻紧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从思想上剔除心无敬畏、心存侥幸和特权思想,真正达到了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效果。

  组织案发单位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县纪委监委在2019年年底,对盐池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升级改版,并将县域内每年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在警示教育基地内进行通报,其中包括党员醉驾违纪违法案例,通过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参观,把已通报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与自身做一个对照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实做到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真正把杜绝酒后驾驶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同时还要主动劝导身边人杜绝酒后驾驶,真正达到警示教育效果 。(盐池县纪委监委  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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