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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三个步骤”做好扫黑除恶以案释纪释法活动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18 17:58:49

  盐池县纪委监委立足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单位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强化警示教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宣传教育,树牢敬畏意识。将县域内每年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内进行通报,其中包括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各单位干部职工参观,把已通报的涉黑涉恶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与自身工作对照检查,树立起必须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对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诉讼环节后随时跟进关注,在开庭前与法院及时沟通,组织相关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旁听,三年来,先后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旁听了李萍、冯栋、鲁文虎、杨红青等涉黑涉恶人员现场庭审。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发案频率较高或存在共性问题等,在发案单位同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督促整改落实,压实监管责任。开展经常性、常态化以案促改活动,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同步下发监察建议、约谈等形式,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在大水坑镇李萍、冯栋涉恶案中,针对“盐池县大水坑镇对长庆石油勘探局移交资产中的液化气站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管理,造成该液化气站长期被李萍私自占用,并发生李萍利用私自占用该液化气站的便利谋取利益”等问题,向大水坑镇政府下发监察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落实,大水坑镇制定了《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移交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移交资产进行清查,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

  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防范机制。要求发案单位深挖问题根源,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防范机制,确保从根本上遏制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如针对大水坑李萍、冯栋等人涉恶案件,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对村务财务进行规范。全县针对村组干部财务公开和监督存在短板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印发《盐池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民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村民小组财务管理不规范,大水坑镇制定《镇组账村管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镇村民小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氛围更加浓厚。(盐池县纪委监委 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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