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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5-18 10:04:06

  “作为一名村组干部,自己平时只注重干工作,忽视了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导致工作中政策法规应用不当,工作程序不对,违反了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给我这次处分,让我深刻认识到党的政策是不容忽视的。受处分以后,我加强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工作,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组织看到我的改变,我保证在以后处理村级事务时一定会合法合规合理,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受处分人李某在党员大会上恢复其党员权利时向组织承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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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年底,村组干部李某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处分期满,向党组织申请恢复其党员权利,县纪委与其所在党支部积极沟通,并通过去其所在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与其党支部班子成员、多数党员分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李某受处分期间的思想变化、工作表现、有无再发生违纪违法等情况,慎重考虑后决定恢复其党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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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集体会议上进行民主测评

  盐池县纪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与会党员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武装自己的头脑,还要在工作与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做到自重、自律、自警,成为学习的榜样和标杆。(盐池县纪委监委 高丽珺/文 王晓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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