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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06 09:47:49

  针对办案人员程序和证据意识还不强,特别是在证据收集方面,还存在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有差距,取得部分证据达不到刑事审判标准等问题,盐池县纪委监委采取多种措施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树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树立尊崇党纪国法、敬畏党纪国法、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严守法治原则,自觉强化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慎之又慎行使权力,严之又严自我约束,确保监督执纪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水平高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定性处理违纪行为。在具体监督执纪工作中,办案人员在全面收集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将涉嫌违纪行为性质、情节、后果与该行为所违反《条例》的相应条款做精准对接,做到对违纪行为准确恰当处理。如有些行为不构成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标准,但符合《条例》中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规定,可以给予纪律处分,做到正确把握纪法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

  树立程序意识,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和各项程序及规则。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监督执纪权限、程序和规则,确保履职用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为保障委机关与检察机关案件移送衔接工作实现有效协作配合,形成既相互监督又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盐池县纪委监委 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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