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3-27 00:00: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县委巡察组将对县人大办党支部、政协办党支部、法院党组、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暨交叉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长:董春
副组长:赵亚敏
巡察对象:法院党组
举报电话:0953-6601328;18161638315
电子信箱:ycxwdyxcz@126.com
副组长:苏学文
巡察对象:公安局党委
举报电话:0953-6020018;17752368315
电子信箱:ycxwdyxcz@126.com
第二巡察组
组长:周坦
副组长:张媛媛
巡察对象:人大办党支部
举报电话:0953-6012158
电子信箱:ycxwd2xcz@126.com
副组长:李宗权
巡察对象:政协办党支部
举报电话:0953-6012825
电子信箱:ycxwd2xcz@126.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中共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及《中共盐池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盐池县委第×巡察组(“×”为对应的巡察组);邮编统一为751500。
中共盐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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