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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06 11:48:2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于11月9日向县委编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领会中央、区市县会议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全体党员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结合“5+x”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讲党课、看视频、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并开展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7篇。聚焦乡镇(街道)机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摸底调研,优化机构设置,统筹职能配置,为下一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2.针对“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仍有落差”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点从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涉及调整的事业单位、自查自评中调整事项较多的事业单位、涉及民生保障服务类事业单位中72家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事业单位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二是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工作。对全县110个法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督促各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三是抓好实名制库日常管理,实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对全县242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年审,及时更新实名制库信息,实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动态监测、跟踪预警的作用。四是共建机构编制监督合力。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机构编制纳入党委巡察、选人用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形成机构编制监管合力。

  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时效性”的问题。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人员分工,对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行官方微博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明确按照一周更新2次的要求运营编办政务微博,及时将单位工作信息报送至“学习强国”供稿平台,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针对“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盐池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全程纪实制度(试行)》要求,明确纪实内容,实行记账式管理和叙事记录,切实把纪实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载体。严格按照约谈记录格式要求记录谈话内容,每次谈话结束后,被约谈人对约谈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后,方可存档。

  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与财政局、人社局对接,今后财务账目及工会经费进行单独记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召开会议,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财务报销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财务报销要求,凡今后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或当事人签字,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会计人员复核审签后方可报销,严格报销程序,加强报销票据审核把关,做到票据真实、手续齐全、附件完整。

  6.针对“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的问题。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认真细心,规范会议记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实施“三强九严”工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等内容,并对党务干部进行提醒约谈,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明确党建工作要求。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7.针对“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建基本知识以及民族宗教相关知识,明确党建基本制度要求,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对2名党员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要求今后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需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剖析原因不透彻的、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的检查材料,督促反复修改或退回重写,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8.针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分工职责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制度要求。及时召开会议,重新研究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县委编办党支部职责分工的通知》(盐编办党支发〔2020〕4号)和《关于调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盐编办发〔2020〕9号),调整人员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

  四、监督检查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9.针对“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举一反三、规范财务管理,明确今后凡单位各项开支票据必须由经办人或当事人签字,大额费用开支必须经单位会议研究决定,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经办人签字、会计审签后方可报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3-6015317;

  电子邮箱:yanchibianban@163.com

  通讯地址:盐池县鼓楼南路37号(盐池县人民政府)。

  中共盐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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