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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住建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20 11:17:55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2021年6月28日至9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9月22日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巡察整改有落差,抓整改的韧劲不足”的问题。一是完善了全局内控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清单”,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28个,完善廉政风险措施47项。二是深化“四种形态”,针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提醒约谈6人次、批评教育2人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制定《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举办专题培训,规范会议记录相关机制。四是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2022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县委工作部署情况

  2.针对“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近期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十二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县委十五次党代会等精神,组织交流研讨7次、理论宣讲2次、撰写心得100余篇。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总书记的指示批示要求,调整完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思路和理念,从细微处着手,全面贯彻落实。三是立足住建工作实际,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目前54项办实事内容已全部完成,开展志愿活动33次。四是针对住建领域热点难点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撰写调研材料5篇。

  3.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还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2021年,积极谋划争取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再生水管网建设等项目资金,按时完成争项目争资金目标任务。2022年,坚持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上保持力度不减,认真谋划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等项目25个,概算投资2.24亿元,着力保障民生、提升福祉。二是2021年,制定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盐林路、文化街等8条街道及影院巷等7条背街小巷进行基础设施维修;维修迁户小区破损路面15000余平方米、混凝土路面1000余平方米、更换污水井盖25套、更换雨水篦子35套、更换道牙200米、铺设砂砾路5000余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25个,新建改造五幼等停车场,新增停车位680个,并于9月份以来补划停车位280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53个、残疾人停车位61个,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是下发住建领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报2期,提醒约谈党员干部16人次、企业负责人13人次、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针对未组织验收的25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现已全部报发改局申请验收。

  4.针对“建设质量、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还不够到位,保障性安居住房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积极开展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会3次,紧盯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对全县34项建筑工地持续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对10家建筑企业、3家监理企业处以扣除诚信分值处罚。制定了《盐池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燃气专项检查5次,对25个加气站、1个瓶装液化石油经营企业、36个餐饮个体涉燃气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1份,扣除从业人员考勤分48分、企业诚信分900分,对隐患问题紧盯不放,全程跟踪监督,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已分配的4268户公共租赁房严格实施动态管理,加大摸排清理力度,1.75万元欠缴租金现全部收回。三是主动配合街道办,协调解决裕民小区前物业服务企业盐池县合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将收缴的18.3万元物业费移交至现物业服务企业宁夏凯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由于多次协调未果,现正积极配合街道办通过诉讼方式依法解决此问题。

  5.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重视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完成26人执法证件的更换申请,17人新申领执法证件的报名申请,及时下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各队室人员重新调整的通知》。二是成立法治室,督促指导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完善《住建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住建局行政处罚流程》等制度。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盐池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对原污水处理厂污泥采用焚烧加填埋的清理方式进行处理,并将清理完毕的污泥坑用干净的黄土进行填埋及绿化,恢复原貌。四是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关于对家和园等违法建筑案件线索移交的函》后,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拆除家和园小区临时搭建售楼部、供销社库房、仁义小区违章建筑工作。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排查风险隐患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党委(党组)于10月20日召开从严从实整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纳入剖析材料进行对照检查。二是结合各站所工作实际梳理意识形态风险点17个,完善防控应对措施22条。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将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7.针对“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对各党支部的督促指导。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经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后,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三是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赴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利用发生在本行业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在干部职工中进行警示教育,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常态化监督,不定期检查,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局纪委定期对局属单位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和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还有不足,廉政警示教育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莫让小行为变成大代价》《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二是结合“十一”国庆节,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送廉政信息。三是按照《吴忠市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提醒约谈暂行办法》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提醒约谈,对2018年以来被问责和受到处分的干部坚持常态化跟踪回访。四是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

  9.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作风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对财务人员提醒约谈,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各项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提升专业技能,提高职业素养,认真履行会计职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报账审批流程报账,要求各站所指定专人报账,报账员熟悉报账流程,规范报账程序。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0.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推进所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落差”的问题。一是结合党建工作例会,对巡察发现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通报,责令其立即整改。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三是严格落实县委关于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对支部工作的监督指导,每季度对所辖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下发通报,并对工作不规范的及时提醒约谈。四是严格要求各党支部落实“5+X”主题党日活动的五项规定动作和“双报到”制度。

  11.针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待强化”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容错纠错机制,给中层领导减压放权,给一般干部分任务、压担子,激励干部职工在项目建设、城市管理中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对表现优秀的干部职工及时表彰,对胜任领导工作的年轻干部及时调整到中层领导岗位上。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开展“树榜样、学典型”等活动11次,引导党员干部从学习先进典型中汲取奋进力量。三是做好对生活困难干部职工的帮扶工作,落实相关措施机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

  五、监督检查党组织巡视、审计监督发现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针对“2020年国家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反馈仍有部分农户居住和使用D级危房问题,只就反馈高沙窝镇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未举一反三对其他乡镇开展全面排查”的问题。一是根据《盐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破旧房屋拆除整治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21〕23号)文件要求,配合乡镇对破旧房屋、破旧附属用房、破旧棚圈车库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危旧房屋3882间。二是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危窑危房、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纳入改造范围,目前已完成3.6余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即增即改危房改造58户,抗震宜居农房改造63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3—6012431;

  电子邮箱:zjj6012431@163.com;

  通讯地址:盐池县盐州南路184号。

  中共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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